公告日期:2021-08-25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430258 证券简称:易同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易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易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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