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0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430252 证券简称:联宇技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武汉联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樱之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北路 9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R0GYX4,由公司全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设立全资子公司,不适用《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述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获得武汉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审批通过并颁发了营业执照。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来源为武汉联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樱之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北路 9 号联宇软件研发办公楼 2 栋 2
层(自贸区武汉片区)
公告编号:2021-02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水力发电;建设工程设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武汉联宇技术股
人民币 1000 万元 货币 认缴 100%
份有限公司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无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投资决策,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和拓展新的市场区域,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的现金流有一定的影响。另外,子公司成立后,还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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