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峰仁和: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慧峰仁和资讯
2024-02-29 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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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9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430249 证券简称:慧峰仁和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慧峰仁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六十五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第六十五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
董事主持。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长、副董事长各 1 人,均由董事会以全
选举产生。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 第一百一十四条 副董事长协助

公告编号:2024-005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董事会半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人,由董事会 公司设副总经理 2 名,由董事会聘
聘任或解聘。 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 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本次章程修订是为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北京慧峰仁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慧峰仁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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