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B,LizeSOHO,20LizeRoad,FengtaiDistrict,BeijingPR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3)第 010774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诺达公司)编制的《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影响消除情况说明”)。
根据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信诺达公司编制了本审核报告所附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编制和对外披露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信诺达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信诺达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 2022 年末账
面价值的影响已经消除。
为了更好地理解信诺达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事项,本审核报告及所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应当与信诺达公司 2021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 01110364 号)及所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作为信诺达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相关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报字(2023)第 010774号)之签字盖章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3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