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430209 证券简称:康孚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三章第 199 条:无 第十三章第 199 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
款:“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理
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终
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
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
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
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
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主动
与其他股东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
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的损失进
行合理补偿。”
第六章第二节第 116 条:每年度内 第六章第二节第 116 条:每年度内借款
借款发生额(包括贷款转期、新增流动 发生额(包括贷款转期、新增流动资金资金贷款和新增长期贷款)在上年度经 贷款和新增长期贷款)在上年度经审计审计的公司净资产 20%以上(含 20%)
公告编号:2022-009
且低于 50%的借款事项及与其相关的 的公司净资产 40%以上(含 40%)且低资产抵押、质押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 于 50%的借款事项及与其相关的资产
准。 抵押、质押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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