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430208 证券简称:优炫软件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优炫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优炫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售所持优炫软件(武 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炫(武汉)”)100%的股权,具体价格根据审计评 估结果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 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 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 以上。”
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 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 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 面价值为准。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 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 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 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 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报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
额为 1,027,340,744.55 元,公司净资产为 407,346,486.85 元。
优炫(武汉)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303,265,359.67 元,净资产账面值为 87,895,568.33 元,分别占公司 2023 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9.52%,净资产的比例为 21.58%。本次出售 资产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一比例标准,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 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因此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谨慎起见,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仍需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判断,届时将根 据判断结果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优炫软件(武汉)有限公司 10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武汉市蔡甸区中法生态城汉阳大街特 6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北京优炫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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