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2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430191 证券简称:波尔通信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波尔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15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玘先生
6.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与会董事选举高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
公司已依据《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对以上拟提名
公告编号:2024-020
候选董事进行了是否为失信主体的核查,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与会董事选举胡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
公司已依据《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对以上拟提名候选董事进行了是否为失信主体的核查,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易志鸿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董事长高玘先生提请,董事会同意聘任易志鸿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
公司已依据《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对以上拟提名候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是否为失信主体的核查,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4-02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刘丽君女士、吴轶兵先生、王凌云先生、吴国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易志鸿女士提请,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丽君女士、吴轶兵先生、王凌云先生、吴国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
公司已依据《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对以上拟提名候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是否为失信主体的核查,确认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易志鸿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易志鸿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
公司已依据《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对以上拟提名候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是否为失信主体的核查,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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