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7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二零一八年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
券”)接受委托,担任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略”)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之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经过对交易双方及其聘请的中介结构所提供尽职调查资料进行审慎调查,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供广大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考。
作为东方略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收购的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未参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条款的磋商与谈判,对此提出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本次交易各方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而提出的。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
2、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本核查意见是基于本次交易各方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而提出的;
3、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应由东方略董事会负责的对本次交易事项在商业上的可行性评论,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对东方略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不构成对东方略的任何投资建议,也不构成对本次交易后双方整合效果的保障,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所表达的意见是基于下述假设前提之上:本次交易各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均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本次交易各方提供及中介机构出具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等文件真实可靠;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本次交易涉及各方所在国家、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人力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5、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6、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东方略董事会发布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以及其他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相关资料。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核查的基础上,对东方略本次重组的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出以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东方略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对东方略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的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东方略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在与东方略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新时代证券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如下风险:
1、本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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