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8
公告编号:2017-043
证券代码:430187 证券简称:东方略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的基本情况
由于东方略前身全有时代(原股东曹全有和曹楠经营期间)欠西安森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59,177元,2016年10月20日,西安森德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0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陕0113民初97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东方略公司银行存款210,000元。由于东方略此期间变更注册地址,未收到裁定。
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130)。
二、银行账户冻结的进展情况
2017年4月18日东方略与西安森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经协商处理,
西安森德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2017年4月19日,东方
略公司向西安森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支付159,177元,同日,西安市雁
塔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陕0113民初9725-1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解除对东方略公司在银行存款210,000元的冻结,西安法院于2017
年4月22日解除了对东方略账户的冻结。
三、对公司后续的影响
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公告日,由于公 公告编号:2017-043
司注册地址的变更,2017年5月17日正式收到法院关于上述解除冻结
事项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
四、备查文件
1、《西安法院出具的解除账户冻结的民事裁定书》
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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