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7
证券代码:430169 证券简称:融智通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0日上午10:00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0日上午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项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项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院汇众大厦2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非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加盖非法人合伙企业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6. 非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加盖非法人合伙企业单位印章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院汇众大厦2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院汇众大厦2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柴晓娟
联系电话:010-82890758
传真:010-82790052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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