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众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众能源资讯
2016-02-29 18: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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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2-29

公告编号:2016-004

证券代码:430163 证券简称:三众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合创三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创三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李红霞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原聘任审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寅”)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公司与中审华寅的合同有效期已届满,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动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告编号:2016-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万元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业务扩展需要,公司拟向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万元,由股东李红霞和股东陈宝祥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关联董事李红霞、陈宝祥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创三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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