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9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430157 证券简称:腾龙电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腾龙电子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腾龙电子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售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 利润构成
第三条 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笰四条 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 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 用的光额。
第五条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公告编号:2022-021
第六条 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三章 利润分配
第七条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批淮。
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12 月 31 日)/半年度(6 月 30 日)结账后,
根据当年/半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洪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年度专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 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 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积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 5%至 10%提取。
五、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六、支付股东股利。
第九条 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盛东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过董事会批准。
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公司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发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订适当的股利政策,根据股利政策进行利润外配。
第十条 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决议通过。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再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公告编号:2022-021
腾龙电子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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