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5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430155 证券简称:康辰亚奥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姚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047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3 月 25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3 月 2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姚烈,现任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21 年 1 月 27 日,康辰亚奥原实际控制人刘伟将其持有康辰亚奥的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4
股东北京正元凯力科技发展公司全部股权赠予姚烈,康辰亚奥的实际控制人由 刘伟变更为姚烈,构成收购。截至目前,收购人姚烈未披露《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专业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等,也未披露相关的收购进展公告 或者终止公告。构成收购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姚烈作为收购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 三条、和《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第 6.1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份实施细 则》第十六条规定,对姚烈采取出示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治理,规范 信息披露,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公告编号:2021-004
(二)整改情况
收购人姚烈将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收购报告书》,因收购人经济能力有 限,且家庭负担繁重,收购人无力支付聘请独立第三方独立财务机构作为财务 顾问的费用,因此至今未披露《财务顾问专业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收购 人将积极寻求资金支持或赞助,以完成《财务顾问专业意见书》和《法律意见 书》的披露。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姚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047 号。
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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