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2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430103 证券简称:天大清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天大清源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公司与律所合作关系调整,经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后,决定更换律师事务所,由原北京市国泰世良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汉谟律师事务所。公司就变更律师事务所事宜已与北京市国泰世良律师事务所事先进行了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二、 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因此无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
三、 新任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北京汉谟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院建外SOHO西区17号楼1208
四、 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此次律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工作造成影响。
北京天大清源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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