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电绿能:主办券商关于富电绿能无法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风险性提示公告
富电绿能资讯
2018-04-20 18: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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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富电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风险性提示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北京富电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富电绿能;证券代码:430087)的主办券商。



富电绿能原定于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现因富电绿能的年度审计工作尚



未完成,预计无法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十三条的规定,“挂牌公司应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所涉及的文件,并在相关文件披露前为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事前审查时间”,“主办券商应当按照 《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部与格式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部与格式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版》等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督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招商证券履行对富电绿能的持续督导义务,已提醒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18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



自2018年5月第一个转让日被暂停转让的风险,存在公司及相关责任主



体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若公司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富电绿能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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