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9
关于北京天助畅运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情况报告
北京天助畅运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天助畅运”)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国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天助畅运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3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并按照《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 2021年 12 月 8 日至本报告签署日,本公司共开展了两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辅导人员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辅导机构”)委派投资银行事业部正式员工余洋、黄涛、齐百钢、夏劲、张克涛、齐刚、潘天睿、花福秀、袁月作为天助畅运上市辅导小组成员,上述人员均具有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人员的资格,其中余洋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除国信证券以外,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合律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期间,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君合律所及容诚会计师等其他专业机构
的协助下,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个别答疑、组织自学、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公司的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具体辅导方式如下:
1、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通过组织自学的方式,敦促接受辅导人员学习上市辅导相关要求、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等学习材料,增强对相关知识的了解和认识。
2、通过专题培训敦促辅导对象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财务内控等方面的学习,敦促接受辅导人员全面掌握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对辅导对象进行摸底调查,通过实地考察及收集资料等方式了解辅导对象在法律、业务以及财务等方面所存在的潜在问题,并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辅导和规范;
4、针对公司存在的特殊问题,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研讨会等方式讨论解决;
5、难以采用面授方式时,采用电话沟通、腾讯会议等形式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股份公司运作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会计与审计问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发行上市审核重点、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财务内控制度等。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国信证券会同君合律所、容诚会计师,对辅导对象进行了持续辅导,主要内容如下:
1、君合律所、容诚会计师协同辅导机构根据项目计划初步制定了 IPO 申报工作安排,并规划了主要的时间节点;
2、君合律所、容诚会计师协同辅导机构针对前期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归纳总结,并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方案;
3、君合律所、容诚会计师协同辅导机构就关联方核查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通过网络核查、调查问卷、查阅主要关联方财务报表等资料、访谈沟通等方式开展了较为详细核查;
4、君合律所、容诚会计师协同辅导机构制定并实施客户、供应商等现场或视频走访方案、完成了函证以及存货年度监盘等工作;
5、辅导机构会同容诚会计师对发行人成本核算、费用确认等财务核算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其中需要完善的事项提出了解决方案,并敦促发行人完善相关事项。同时,辅导机构会同容诚会计师开展了发行人银行流水、关键自然人银行流水等财务核查工作,对发行人财务核算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6、君合律所、容诚会计师协同辅导机构督促公司持续不断健全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以及内部控制制度。
辅导期内,君合律所及容诚会计师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辅导工作较为配合,从而使国信证券顺利完成辅导工作。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内控制度相关问题及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未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形。
规范情况:辅导机构在辅导期内联同君合律所、容诚会计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同时督促辅导人员持续学习和理解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促进企业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辅导对象在辅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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