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天助畅运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天助畅运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助畅运”、“公司”或“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天助畅运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信证券与天助畅运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信证券委派余洋、黄涛、齐百钢、夏劲、张克涛、齐刚、潘天睿作为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由保荐代表人余洋担任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原辅导小组成员黄涛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本期辅导人员。为更好的完成辅导工作,本辅导期间辅导小组成员在原辅导小组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花福秀、袁月。以上人员均为国信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具备辅导工作所必需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投行业务经验。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辅导期内,辅导
人员主要以开展尽职调查、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专题会议等形式对天助畅运及接受辅导人员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期辅导培训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的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未发生变化。
2、辅导的主要内容和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国信证券与天助畅运签订的辅导协议及相关辅导计划,主要开展了如下辅导工作:
1、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责权范围和义务,敦促公司规范运作。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通过组织自学的方式,敦促辅导对象学习上市辅导相关要求、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等学习材料,增强对相关知识的了解和认识。
2、通过核查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和材料,确认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资产评估、资本验证达到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要求。
3、通过核查公司与股权变更相关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有关决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梳理公司的历史演变过程,确认其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和资本验证合法、有效。
4、通过核查公司的商标、专利、土地及房屋等法律权属证明文件,将应归入股份公司的相关法律权属及时转移到股份公司。辅导机构会同发行人律师就发
行人资产、资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就其自有房产权属情况至产权登记部门进行了产权查询确认。
5、协助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辅导机构协助发行人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选定募投项目方案并开展可行性研究。
6、健全公司相关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内部决策制度和激励制度,并使其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杜绝会计虚假和越权审批等不规范行为。辅导机构会同发行人会计师对发行人成本核算、费用确认等财务核算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其中需要完善的事项提出了解决方案,并敦促发行人完善相关事项。同时,辅导机构开展了发行人银行流水、关键自然人银行流水等财务核查工作,对发行人财务核算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7、通过调查公司的业务运行情况,督促业务系统独立完整,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
8、辅导机构会同发行人会计师、律师针对发行人销售模式制定了客户走访核查方案,针对发行人存货特点制定了 2021 年末存货监盘方案。辅导机构协助发行人和发行人会计师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并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开展财务核查工作,实施客户、供应商等现场或视频走访、函证以及存货年度监盘工作等,协助并督促天助畅运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9、调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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