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通: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维信通资讯
2020-06-30 17:58:2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号:2020-029

证券代码:430067 证券简称:维信通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下文“我们”)受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19 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10981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作出以下说明: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合并及公司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审计意见的基础

维信通公司全资子公司九合磐石(横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将账面价值 900 万元的以前年度被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部分金额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告编号:2020-029

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被投资单位由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由于我们无法就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做出调整。

维信通公司在南京、成都处的存货,因疫情原因无法现场盘点,且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我们无法就该部分存货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存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维信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1、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审计意见的基础”中提到的“维信通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合磐石(横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将账
面价值 900 万元的以前年度被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部分金额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被投资单位由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由于我们无法就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做出调整。”的事项进行了核实,结果如下:

被投资单位由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我们已经联系被投资单位,要求其解除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状态。

2、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审计意见的基础”中提到的“维信通公司在南京、成都处的存货,因疫情原因无法现场盘点,且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我们无法就该部分存货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存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事项进行了核实,结果如下:


公告编号:2020-02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