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30
公告编号:2021-030
证券代码:430067 证券简称:维信通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 5 人,实际与会董事 5 人,会议以 5 票
同意,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公司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股东可成为本次回购对象
1.在公司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投赞成票的股东;
3. 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且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30
4.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 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为基础,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1. 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在全
国 股转系统披露之日起 10 天内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2. 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至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 字或盖章,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 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其他成本证明文件、《回购股份申请书》。
3. 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收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时效性,因此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联系人:苗会云
联系电话:13693343233
联系邮箱:miaohuiyun@v-simtone.com
公告编号:2021-03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中路曙光花园智业园 A 座 16F
联系邮编:100000
特此公告!
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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