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08
关于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大脑”“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为有效开展中科大脑的辅导工作,浙商证券由邹颖、王惠君、冯佳慧、王熙、范昕楠、贾东霞、郑梓煜及孙巍组成了专门的辅导小组,组织、参与了中科大脑的辅导工作。邹颖任辅导小组组长。辅导小组成员均为浙商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辅导小组成员均没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公司的辅导工作。
浙商证券邀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康达律
所”“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参与了中科大脑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浙商证券和中科大脑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签署了《辅导协
议》,浙商证券作为中科大脑的辅导机构,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
局”)报送相关辅导备案材料,北京证监局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
印发了《关于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登记受
理函》(京证监发〔2020〕563 号)。浙商证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于 2021年3月11日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于 2021 年 5 月11 日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了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情
况报告,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了第四期辅导工
作进展情况报告,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了第五
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向北京证监局
报送了第六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浙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对中科大脑进一步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本阶段按照辅导计划,进一步整理保荐工作底稿,跟踪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提出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财务核算体系、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建议,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本辅导期内,浙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律师及会计师的协助下,采用了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下发尽职调查清单并收集相关资料的方式查阅并搜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与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讨论的形式予以解决;
(3)对公司截至目前的财务业绩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会同会计师、律师对重要客户、供应商进行核查。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前六期辅导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中介机构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梳理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内控制度等方面的材料,对公司组织结构、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协助公司建立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组织结构及内控制度,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环境。
本辅导期内,中介机构在上一期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了公司、北京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投”)、达孜县百瑞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度”)签署系列投资协议中涉及对赌安排、公司治理等特殊条款事项,继续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公司、中海投、百度签署系列投资协议中涉及对赌安排、公司治理等特殊条款事项,浙商证券与公司、律师、会计师共同推进相关事项的解决,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公司、中海投、百度签署系列投资协议中涉及对赌安排、公司治理等特殊条款事项尚未完成整改,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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