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关于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鉴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 18 名激励对象所持的 602,000股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对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册资本相应发生变化,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修订)》,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
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治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英典、徐辉、任自力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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