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7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二、附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4)第 010504 号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签发了
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4367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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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4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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