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兴通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时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北京中兴通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兴通融”)原定于2017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中兴通融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2017年4月13日,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终止挂牌材料仍在审核过程中。公司已经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自2017年3月21日开市起暂停转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第(五)项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17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转让的风险;若公司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含6月30日)仍无法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中兴通融由于申请终止挂
牌,股票已自2017年3月21日起暂停转让;若中兴通融不能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进行年报披露,且未能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终止挂牌申请的决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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