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6
公告编号:2016-023
证券代码:430035 证券简称:中兴通融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中兴通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兴通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29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朱元涛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了《关于关联方租赁公司物业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朱元涛、刘世芳、余启海、强晓明四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并回避该议案表决,导致参与该议案审议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少于三人,根据公司章程及《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告编号:2016-023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中兴通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兴通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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