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融: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中兴通融资讯
2015-12-15 1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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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15

证券代码:430035 证券简称:中兴通融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中兴通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5年 12月 30日 10:00

结束时间:2015年 12月 30日 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24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5号楼中兴通大厦A座4层4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年 12月 28日 9:00至 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中兴通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世芳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5 号楼中兴通大

厦A座 4层 401

邮编:100094

联系电话:010-58738210

传真:010-5973800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兴通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填写此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中兴通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事项、议案、决议等进行表决,有权代表我单位/个人签署公司会议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委托人对有关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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