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3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430028 证券简称:京鹏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京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7 月 2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7 月 2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豫 0902
民初 6230 号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京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本家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长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发成
公告编号:2023-001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5 年 10 月公司与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园区(简称“农业园区”)
签订合同,公司为农业园区建设智能温室。合同签订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温室建设;建设过程中,应农业园区的要求出现部分增项。温室建设完毕后,农业园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要求农业园区支付工程款 7,443,348.76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豫 0902
民初 62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农业园区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向公司支付工程款 6,614,027.30 元,农业园区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32,834.00 元。该案件上诉期尚未届满,该判决书尚未生效,农业园区是否上诉尚不能确定。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为收回应收账款而采取的措施,对公司收回应收账款具有积极意义,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为收回应收账款而采取的措施;如公司通过本次诉讼收回应收账款,能够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财务具有积极意义。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如农业园区上诉,公司将积极应诉;如农业园区不上诉,公司将及时申请执
公告编号:2023-001
行,力争尽快收回案款。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2022)豫 0902 民初 6230 号民事判决书。
北京京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