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430025 证券简称:石晶光电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025 石晶光电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会提交《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
提出了公司 2024 年工作重点及规划。
(二)审议《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年度工作报告》
监事会提交《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
提出了监事会在 2024 年的重点工作和工作计划。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1)。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根据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53,333.704 元
人民币(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六)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预算方案》
根据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与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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