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5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430025 证券简称:石晶光电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2 月 23 日,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认购价
拟认购数 拟认购金额 认购
序号 认购人名称 格(元/
量(股) (元) 方式
股)
1 河北雄安央企疏解投资基 17,857,142 2.80 49,999,997.60 现金
金(有限合伙)
2 新疆可克达拉汇鑫投资管 10,714,285 2.80 29,999,998.00 现金
理有限公司
3 新疆中新建胡杨产业投资 7,142,857 2.80 19,999,999.60 现金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 35,714,284 - 99,999,995.20 -
公告编号:2024-018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4 年 3 月 7 日
缴款截止日 2024 年 3 月 12 日
(三)认购程序
1、认购对象应在指定的缴款日期间(含当日),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资金足额汇入或转至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2024 年 3 月 12 日 17:00 前,认购对象缴纳认购资金后将该汇款凭证的
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的电子邮箱(sjgd@cnbjcp.net),同时通过电话或微信的方式与公司联系人确认。
3、若认购对象于缴款截止日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认购期提前结束。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认购对象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缴纳至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收到本次股份认购资金的汇款凭证,并确认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认购对象本次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县支行
账号 0413030029100652627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
1.认购对象汇入认购资金时,收款人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应和上述缴款账户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8
一致;
2.汇款人应与认购对象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汇认购款;
3.汇款时,请在汇款用途处注明“投资款”字样;
4.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数量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对象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认购人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请认购人提前咨询汇款银行的手续费事宜,确保汇款金额扣除手续费(如有)后不存在多汇或少汇的情况;
2、公司提醒认购人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相关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