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业世纪: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恒业世纪资讯
2023-08-30 15: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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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430014 证券简称:恒业世纪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6.4 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股 第 6.4 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股
份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所要 份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所要求的义务外,控股股东在行使其股东的 求的义务外,控股股东在行使其股东的权力时,不得行使其表决权作出以下有 权利时,不得行使其表决权作出以下有损于全体或者部分股东的利益的决定: 损于全体或者部分股东的利益的决定:

第7.5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 第 7.5 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
议召开二十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 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 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告知所有在册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发出书面通 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发出书面知,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通知,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 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拟 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将出席会议
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第 7.7 条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二 第 7.7 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 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指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明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提供互联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网络或其他方式便利股东参加股东大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 会,股东通过互联网络或其他方式参加大会;达不到的, 公司应当在五日内将 股东大会投票的,视为出席。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
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 经公告通知,
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不得决定通告未载明的事项。

第 7.9 条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 第 7.9 条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代理人, 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 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 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
或者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第 7.17 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 第 7.17 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
董事长主持并担任会议主席;董事长不 董事长主持并担任会议主席;董事长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 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公司董事主持和担任会议主席,副董事长不履行 过半数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和担任会议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公司董事过半 主席;董事会未推举出会议主席的,出数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和担任会议主席; 席会议的股东可以选举一人担任主席;董事会未推举出会议主席的,出席会议 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选举主席,
的股东可以选举一人担任主席;如果因 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数任何理由,股东无法选举主席,应当由 股份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担任会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数股份的 议主席。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

第 8.1 条 公司设董事会,向股东大会 第 8.1 条 公司设董事会,向股东大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成, 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增 成, 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增
加或减少人数由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 加或减少人数由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 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秘书一人。
秘书一人。

第 8.2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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