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430014 证券简称:恒业世纪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是经过综合评估,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做出的规划。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勇、冯丹、杨德林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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