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430009 证券简称:华环电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环电子或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 号)》的要求,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的规定,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资金风险的防范、控制及处置工作。公司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为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实施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三条 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财务公司的日常监督与管理,会同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综合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分别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 )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 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随时关注财
公告编号:2023-033
务公司经营情况,并从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交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力求将金融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四条 对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做好防范。财务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财务公司定期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及各项监管指标,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金流动性,并从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处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时预警,快速处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金融业务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处理突发风险、防止或减少公司损失。
第三章 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五条 公司建立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报告的形式向董事
会报告。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起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当财务公司出现存款异常波动风险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财务公
司、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或监管机构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递交董事会。对金融业务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七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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