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7
证券代码:430009 证券简称:华环电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
第三条 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职责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董事会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条 一般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和定期报告摘要;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议事范围
(一)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职权的规定,对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董事会对以下事项在以下范围内具有审查和决策权:
1.对外投资
单笔对外投资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一个会计年度内对外投资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收购资产
一个会计年度内收购的资产总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出售或转让资产
一个会计年度内出售或转让的资产(包括股权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向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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