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7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1
第三章股份......2
第一节股份发行......2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股份转让......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4
第一节股东......4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8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0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1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3
第五章董事会......17
第一节董事......17
第二节董事会......19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4
第七章监事会......26
第一节监事......26
第二节监事会......26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8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0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30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1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1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2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4
第十二章附则......34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已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
法履行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1]第909号文批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
立。
公司于1991年11月29日和1992年4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500,000 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23,500,000 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以港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15,000,000 股,公司股票于1992年5月6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新城大厦西座第3层303,邮政编
码 518027。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335.5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合法合规发展业务,为全体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兴办各类业务;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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