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400174 证券简称:中天 3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议案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基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依据合理、充分。计提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对《关于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依据相关情况,本着客观、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对审计报告没有异议;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我们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提请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汇报、沟通及协商,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对《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不存在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为了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志康 仲 涛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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