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信威1:股票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R信威1资讯
2024-04-17 15: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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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400106 证券简称:R 信威 1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暂停转让情况概述

当前暂停转让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做市商不足两家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其他,具体内容为: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法院已裁定宣告公司破产。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发布并实施的《两网公司及退市
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暂停转让。

二、暂停转让事项进展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裁定
受理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威集团”或“公司”)破产
清算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依法指定北京市海问律师

事务所为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发布并
实施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暂停转让。

2022 年 5 月 19 日、6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第二
次债权人会议。前述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况已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公告。

2022 年 9 月 7 日,管理人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北京信威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以下简称“《预招募公告》”),拟公开预招募本案意向投资人,但本案预招募程序的推进和本案是否能够转为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相关风险已在《预招募公告》中进行了特别提示。

2022 年 11 月 8 日,管理人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意向投资人
预招募进展的公告》。截至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报名期限届满,有一家企业法人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在管理人发函敦促该报名企业法人限期提交《参与重整投资及保密承诺函》、缴纳报名保证金并告知其若未在限期内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投资及保密承诺函》和/或缴纳报名保证金将视为其放弃参与本次预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后,该报名企业法人仍未在限期内向管理人出具《参与重整投资及保密承诺函》,亦未缴纳报名保证金,故视为该报名企业法人放弃参与本次预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

2023 年 6 月 28 日,管理人收到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和公司”)发来的《投资意向函》,称其拟对信威集团的相关领域项目进一步治谈及商议投资合作事宜,若上述项目的投资符合中和公司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中和公司的内控要求和决策流程并通过中和公司的批准,中和公司将参与信威集团的破产重整。后管理人向中和公司复函明确了意向投资报名材料要求和提交时限以及报名保证金的支付要求。

2023 年 8 月 31 日,管理人收到中和公司提交的意向投资报名材料。2023
年 11 月 9 日,管理人收到由内蒙古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的《担保函》,该《担保函》为中和公司支付其参与对信威集团意
向投资的报名保证金的代替方式。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中和公司和管理人已完成关于约定中和
公司对公司和管理人向其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公司破产程序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的《保密协议》的签署。根据意向投资工作安排,中和公司最迟应当于 2023 年11 月 30 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中和公司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提交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和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对信威集团进行投资,管理人将继续推进信威集团破产清算相关工作。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中和公司未向管理人提交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
也未缴纳投资保证金。

在《预招募公告》确定的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报名期限内(2022 年 9 月 26
日 17 时前)以及报名期限截止后至管理人向法院申请依法宣告信威集团破产时,除上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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