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400039 证券简称:华圣 5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广东华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平安金融大厦 79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裕庆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华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 www.neeq.com.cn 披露的《广东华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09)及《广东华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华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议案
1.议案内容:
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公司及董事会2023 年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及董事会 2024 年年度工作进行规划和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华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编制 2023 年度财务决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编制公司 2024 年经营预
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广东华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余额均为负数,故拟 2023 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转增。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合同期内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
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继续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广东华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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