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242 号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242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06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我所”)对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新铝时代”)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本说明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关于创业板定位 ...... 3
问题 3.关于客户与收入 ...... 8
问题 4.关于成本 ...... 72
问题 5.关于供应商 ...... 99
问题 6.关于毛利率 ...... 125
问题 7.关于期间费用 ...... 140
问题 8.关于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与应收账款...... 158
问题 9.关于存货 ...... 179
问题 10.关于非流动资产 ...... 200
问题 11.关于其他财务问题 ...... 214
问题 14.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233
问题 17.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241
问题 18.关于房屋租赁、产能利用率及募投项目...... 250
问题 19.关于子公司 ...... 254
问题 20.关于预计市值及高管变动 ...... 257
问题 1.关于创业板定位
申请文件显示:
(1)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的电池盒箱体,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对行业发展影响较大。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5,104.89 万元、33,162.55 万
元、61,827.29 万元、53,132.15 万元;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扣非归母后净利润分
别为 236.00 万元、-194.59 万元、3,013.40 万元 5,333.53 万元,2021 年营业
收入和利润规模大幅增加。
(3)比亚迪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比亚迪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8.05%、64.80%、70.42%和 74.55%。发行人逐步开拓了吉利汽车、金康能源、欣旺达、国轩高科等新能源产业下游整车厂商和动力电池厂商。目前,发行人正在进行蜂巢能源、比亚迪丰田的认证测试。
(4)国内新能源汽车电池盒企业,主要分为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箱体产品企业和传统汽车零部件生产商。
请发行人:
(1)结合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容量、混合动力及纯电动汽车的增长趋势、未来发展空间、单车使用电池盒箱体价值等量化测算发行人主要产品未来市场容量,发行人目前产品市场占有率及排名情况。
(2)说明新能源车型周期迭代情况及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产品应用车型情况、对应收入及占比、对应客户等,发行人产品是否已覆盖下游客户主流车型,发行人收入是否存在依赖于少数车型的情形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说明发行人向比亚迪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具体原因,双方协议中是否有限制发行人与其他客户合作的条款、对发行人拓展新客户是否存在不利影响;结合下游客户与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箱体厂商合作惯例、电池盒箱体厂商下游直接客户的类型(新能源汽车电池厂商或整车厂)、发行人目前在新能源汽车电池厂商或整车厂中的占有率、未来客户拓展策略等,说明发行人新客户拓展可
(4)结合报告期内及期后主要新能源汽车品牌销量及变化情况、发行人下游客户新能源汽车销量变动情况、发行人在各主要客户中的产品份额及变动情况、新增产品定点及预计量产时间等说明发行人未来成长性情况,未来营业收入是否仍将快速增长,如否,请就成长性放缓等进行风险提示。
(5)说明与传统汽车零部件生产商相比,发行人在产品、技术、客户、服务等的竞争优势,优势是否可持续;结合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盒箱体行业竞争格局、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或市场地位或排名情况、竞争对手已进入的客户领域及已占有的供应份额、与竞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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