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1
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3]518Z020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518Z020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11 月 20 日下发的《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
011074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对落实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深圳市绿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绿联科技”)相关资料进行了
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目录
2. 关于成品采购 ...... 3
3. 关于产品销售 ...... 31
2. 关于成品采购
申请文件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成品采购供应商东莞柏大电子、显盈科技、永新县宏展电线向发行人销售毛利率较低,且东莞柏大电子、永新县宏展电线主要为发行人提供产品。
(2)2022 年 1-6 月,发行人向主要成品采购供应商深圳市雅晶源科技有限
公司采购金额为 2,567.91 万元,与该客户于 2021 年开始合作。2022 年 1-6 月该
客户毛利率为 10.00%,向发行人销售毛利率为 18.50%,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该供应商采购单价高于同类其他供应商。
请发行人:
(1)分析说明东莞柏大电子、永新县宏展电线等公司向发行人销售毛利率较低的合理性,主要成品采购供应商向发行人销售金额、毛利率等是否与其实际经营数据匹配;发行人成品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2)说明与深圳雅晶源合作背景、原因,该供应商是否向发行人可比公司或其他上市公司、挂牌公司等采购及具体情况,结合发行人向其采购产品定位等说明该客户向发行人销售毛利率与其主营业务毛利率差异较大、采购单价高于同类其他供应商的合理性。
(3)说明成品采购供应商是否存在替发行人代垫成本、支付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等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分析说明东莞柏大电子、永新县宏展电线等公司向发行人销售毛利率较低的合理性,主要成品采购供应商向发行人销售金额、毛利率等是否与其实际经营数据匹配;发行人成品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一)东莞柏大电子、永新县宏展电线向发行人销售毛利率较低的合理性
1、东莞柏大电子、永新县宏展电线向发行人销售的具体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东莞柏大电子、永新县宏展电线采购的金额,以及占各期公司总体采购发生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