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0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Yangzhou Huitong Technology Corp.,Ltd.
(扬州市开发区望江路 30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声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化学工程高端装备及产品整体技术方案提供商,凭借 20余年的设备制造和专业工程技术服务经验,始终服务于国家战略,不断推动高分子材料、生物基新材料和双氧水制备相关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创新发展,为我国高性能聚酰胺(尼龙)、生物降解材料、双氧水等行业落实高质量发展提供工艺及装备基础。
尽管公司现有优势业务领域的技术在国内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但由于我国在某些关键材料的工艺技术水平上与国外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国际市场竞争力有待提高。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通过实现国产技术的突破,在与国际先进技术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助力民族企业强势崛起;同时,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树立公司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知名度,不断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推动主营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价值最大化回报社会、股东和广大投资者。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并于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经营提供了制度保证。
公司已制定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高效可靠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有利于推动企业长期价值提升。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全体投资者的价值回报,制定了明确的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分红政策,让全体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一方面,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生产线的部分环节工序达到
产能瓶颈,产能不足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掣肘,产线升级换代迫在眉睫。另一方面,公司现有优势业务领域的技术在国内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但由于我国在某些关键材料的工艺技术水平上与国外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国际市场竞争力有待提高,为了实现国产技术的突破,在与国际先进技术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公司需要持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增强自主研发实力。上述产线升级换代、研发能力提升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公司目前面临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因此需要借助本次上市融资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高端化工装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惠通研究院)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旨在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升级、拓展和加强。
“高端化工装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拟在原有制造车间的基础上对化工装备生产线进行高端智能化升级,项目总投资约 15,016.00 万元,其中 14,266.00 万元用于采购自动化生产设备、立体仓库等,项目建设期为 9 个月。本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突破公司现有产能瓶颈,降低制造成本,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同时提升现有生产车间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改善公司产品的可靠性及稳定性,满足客户提质增效的要求。
“技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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