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金骏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先后负责或参与了奇精机械首发项目、圣龙股份首发项目、寿仙谷首发项目、江丰电子首发项目、长盛轴承首发项目、争光股份首发项目、中海达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宁波高发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奇精机械2018年度可转换债券发行项目、奇精机械2019年度非公开项目、寿仙谷2019年度可转换债券项目、圣龙股份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天一科技股权项目。担任了圣龙股份首发项目、长盛轴承首发项目、争光股份首发项目、奇精机械2018年可转换债券项目、奇精机械2019年非公开项目、寿仙谷2019年度可转换债券项目、圣龙股份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谢珣飞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参与了争光股份首发项目、奇精机械2018年度可转换债券发行项目、奇精机械2019年度非公开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协办人
李一恺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高级经理、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张伟先生、王晨露女士、沈伊莎女士。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公司”或“发行人”)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剡溪路601号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30日(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股份公司)
联系电话:0579-89905989
经营范围:数码喷印墨水、打印耗材(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油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纺织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销售;数码喷印技术研发;水性纺织品数码打印墨水(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生产;服装面料、数码印花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关联情况说明
经核查,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国信证券内部审核程序
国信证券依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法规及国信证券投行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对蓝宇股份申请文件履行了内核程序,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1、蓝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申请文件由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推荐意见后报项目组所在部门进行内部核查。部门负责人组织对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修改意见。2022年6月19日,项目组修改完善申报文件完毕、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公司风险管理总部投行内核部(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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