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8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ENGGUANG INDUSTRIAL CO., LTD.
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剡溪路 60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 不超过 2,000.00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时间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0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年【】月【】日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目 录
发行概况 ...... 2
声明及承诺 ...... 3
目 录...... 4
第一节 释 义 ...... 9
一、各方主体...... 9
二、专业术语...... 10
三、其他简称...... 12
四、其他说明事项...... 13
第二节 概 览 ...... 14
一、重大事项提示...... 14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16
三、本次发行概况...... 1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8
五、公司符合创业板板块定位情况...... 22
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3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4
八、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 24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24
十、募集资金用途......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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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