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装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科力装备资讯
2025-06-13 15: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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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内幕
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与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四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交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的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
会书面授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后交由公司证券部审核,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之
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尚未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下列信息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下列信息

1、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4、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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