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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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康达股发字[2022]第 0165-7 号
二零二三年八月
目 录
释 义 ......3
第一部分 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更新......11
一、《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2:关于主要客户 ......11
二、《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5:关于资产重组 ......45
三、《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6:关于股权激励及股份支付 ......61
四、《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7:关于合规经营 ......79
五、《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8:关于关联方和独立性 ......94
六、《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9:关于历史沿革 ......115
七、《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20:关于募投项目 ......136
第二部分 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更新......141
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2:关于行业竞争及同行业可比公司 ......141
二、《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3:关于收购主要客户资产 ......148
三、《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4:关于股权激励及股份支付 ......162
第三部分 关于《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更新......179
一、《意见落实函》之问题 1:关于业绩成长性 ......179
二、《意见落实函》之问题 2:关于风险揭示及其他事项 ......187
第四部分 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情况的更新......193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93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194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199
四、发行人的业务 ......201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01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02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04
八、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06
九、发行人的税务 ......207
十、发行人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211
十一、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13
十二、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13
十三、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214
十四、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214
释 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发行人/公司/科力股份 指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科力有限 指 河北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天津科达 指 天津科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仪征科达 指 仪征科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美国科力/KAP 指 Keli Automotive Parts, Inc.,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美国)
平成科技 指 秦皇岛平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科通 指 上海科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秦皇岛科力 指 秦皇岛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恒昌咨询 指 秦皇岛恒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恒宁咨询 指 秦皇岛恒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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