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万邦医药资讯
2024-12-30 18: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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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万邦医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 万股,发行价格 67.8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13,133.34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03.2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430.0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54,032.09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
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31 号)。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药物研发及药代动力学工程中心项目 40,398.00 40,398.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48,398.00 48,398.00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430.09 万元,
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54,032.09 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6120%。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 1,500 万元-3,0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6,270 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余额为 37,762.09 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120%,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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