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万邦医药调整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 万股,发行价格 67.8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13,133.34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03.2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430.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31 号)。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药物研发及药代动力学工程中心 40,398.00 40,398.00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48,398.00 48,398.00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份获取回报。
(二)额度以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调整至7.2亿元人民币(不超过),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8亿元(含本数)及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额度及有效期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动终止,执行中的现金管理计入本次审议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继续履行。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不变。
(三)现金管理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所涉及的投资品种。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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