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公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昕锐、宁波创丰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8.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