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证券代码:301512 证券简称:智信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项,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及其补充协
议(如需);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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