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6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以下简称“激励机制”)。
第二条 激励机制以 3 年为一个实施周期进行实施,第一个实施周期为
2024 年-2026 年。本次激励机制到期后,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并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下一个实施周期继续实施。
第三条 激励机制是公司现有薪酬管理制度之补充。激励机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与公司现有薪酬管理制度并行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激励对象确定方法
第五条 激励对象确定原则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关键岗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
3、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人员名单及分配方案授权董事长进行确定。
第六条 在本办法实施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奖励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制度或纪律,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损失的;
5、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不适当人选。
第三章 激励机制考核与奖金提取方法
第七条 激励机制考核方法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期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考核年度 (以 2023 年为基数) (以 2023 年为基数)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2024 年 19% 21%
2025 年 42% 39%
2026 年 68% 59%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及剔除激励奖金提取的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下同。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 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考核系数(X)确定方法如下: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考核系数(X)
A≥Am 且 B≥Bm X=100%
A≥Am 且 B<Bm,或 B≥Bm 且 A< X=70%
Am
B<Bm 且 A<Am X=0%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确定其实际可获得的奖金额度。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考 核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获得的奖金额度。
考核结果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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