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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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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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441A013876号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思泉新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思泉新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销售收入的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4和附注五、37。
1、事项描述
思泉新材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是:对于境内产品销售,根据订单或合同,发出货物并将货物送达客户,由客户验收合格并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公司以客户验收合格并经双方对账确认的对账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对于境外产品销售,根据订单或合同,在公司发出货物、办理了货物交运并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装货单后,以出口报关单载明的日期作为销售收入确认日期。
2023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43,424.77万元,由于销售收入是思泉新材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销售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销售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了和评价了思泉新材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结合销售合同等支持性文件了解了和评价了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3)针对本期新增大客户,查询新增客户的工商信息、检查销售合同,以进一步确认销售真实性和交易实质,必要时实施现场走访等延伸审计程序;
(4)对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毛利率分月度、年度、产品等实施了分析性程序。同时结合同行业公司,识别了销售收入、毛利率是否出现异常波动,并且对报告期内销售收入、毛利率波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5)对报告期主要客户应收账款的余额及当期销售金额进行函证,检查了与之相关的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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