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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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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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0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上午 10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4年 7月 2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潘昌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潘昌先生、姜文龙先生、赵新民先生、叶素芳女士、方宏先生、廖寿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设职工董事。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潘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1.2 提名姜文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1.3 提名赵新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1.4 提名叶素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1.5 提名方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1.6 提名廖寿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李元平先生、乐进治先生、郑梦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的人数达到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李元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2 提名乐进治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3 提名郑梦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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